学研函〔2024〕13号
校内各单位:
为提高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绵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师院发〔2021〕30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本轮遴选包含校内导师、行业导师和副导师。
2、校内导师和副导师申请者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行业(企业)导师为校外相关行业或者企业的科研人员。
3、申请者应在“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或相近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工程背景或实践经验,并已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
二、遴选原则
1、遴选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2、有利于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
3、校内导师遴选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组织实施,行业导师和副导师由培养学院视情况组织实施。
三、遴选条件
申请者条件严格按照《绵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办法》(绵师院发〔2021〕30号)文件执行。
四、提交材料要求
1. 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2.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需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或绵阳师范学院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
3. 近五年科研成果(2019年1月1日以后)。
4. 当前在研课题(不含延期),需提供课题批件(有章)或上级红头文件或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有章)。
5. 科研论文须有检索证明和论文原文(申请人名字标黄),上传检索证明的pdf电子版文件内需包含文章发表当年中科院(升级版)分区情况。
6. 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证明须加盖财务部门公章或者上传财务系统内的课题累计到账经费截图。
7. 科研成果由科技处核查并签字盖章,经费数量由科技处和财务处共同核查并签字盖章。
8. 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承诺业绩的真实有效性。
五、申报时间与程序
1、个人申请。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二级单位(学院)审核。
2、二级单位核查。各相关二级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将审核意见于2024年9月18日前汇总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刘老师,综合楼602室。联系方式:13778118182(610087),邮箱:272874206@qq.com。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投票。
4、学校办公会审定。学校办公会审定通过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4年9月5日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办法》(绵师院发〔2021〕30号)
附件2:《绵阳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3:《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申请证明材料》
附件4:《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