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函〔2025〕11号
地理与环境学院: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绵阳师范学院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绵阳师范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请你们组织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2025年6月15日前,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2023级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开题材料的准备工作,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4),并对开题材料进行审查。
2.2025年6月30日前,由培养学院组织答辩专家组进行论文开题答辩。
3.2025年7月4日前,由培养学院统一收齐研究生开题报告,并填写《绵阳师范学院2023级研究生开题答辩情况统计表》(附件6),交研究生处。
二、 论文开题要求
1.答辩合格者,方可开展下一步的论文研究工作;答辩不合格者,给予2周的修改完善,由答辩小组另行组织第二次开题答辩;如果第二次仍然不合格,将延长1学年,并与下一级同时开题。
2.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选题方向: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农业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乡村人居环境规划与设计方向、生态环境信息智能处理等,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3.学位论文研究类型包括:产品研发类、工程设计类、应用研究类、调研报告类、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与项目管理研究报告类五个类型。
4.硕士研究生应填写《绵阳师范学院资源与环境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并打印3份交给答辩小组,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形成答辩意见和答辩成绩,并经培养学院审议后,交研究生处2份,学院留存1份存档。
5.开题答辩以PPT汇报方式进行,学生陈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答辩小组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10分钟。答辩时指定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6.延期答辩的,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经批准后,延期答辩。
研究生处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 绵阳师范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
附件2 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分标准
附件3 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分表
附件4 绵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5 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
附件6 绵阳师范学院2023级研究生开题情况统计表
附件7 绵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附件8 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