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研函〔2025〕3号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积极践行《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持续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现正式启动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奖励成果范围
本次申报成果应聚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备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成效显著,能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涵盖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动科教融合、深化产教协同育人、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探索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生培养评价、加强研究生教材与课程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强化导师队伍建设等。
(二)奖励对象范围
表彰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果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成果须为原创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若内容基本一致且无重大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2.成果在实际教学中应用效果显著,切实提高了教学质量,在全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领域产生一定影响。成果需经过至少两年教育实践检验,实践期从教育教学方案正式实施(含试行)之日起计算,不包括前期讨论、论证及方案制定阶段。
3.成果主要呈现形式包括反映教学成果的实施方案、成果报告、教材、论文、著作等。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依托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平台建设取得的成果。
(二)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条件
1.成果主要完成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秉持坚定职业理想、高尚师德师风,严守学术道德和规范。须全程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与实施,贡献突出。
2.成果主要成员不超过10人。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研究生项目限1项,作为其他完成人的项目不超过2项。
3.申报教学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绵阳师范学院。校内跨学院(部门)合作完成的成果,由主持学院(部门)组织联合申报;鼓励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成果归属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组建教学成果奖推荐小组,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及成果的基本条件,进行遴选。为保障申报质量,各单位按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的限额推荐。拟推荐项目需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表》,连同相关材料报送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
3.专家评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意见拟定学校教学成果奖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4.异议处理:校内单位或个人对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附必要证明材料)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研究生科提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将严格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处理情况提交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组裁决。
5.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表彰。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人向归属单位提交《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 1)、成果总结报告(字数不超5000字)及相关支撑材料。
2.各单位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表》(附件 2)。
3.各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核查公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新校区知行楼602办公室,联系人:刘诗翔(V网610087),同时将电子版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 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 272874206@qq.com。逾期未提交视为弃权,所有推荐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六、其他说明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学校将从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因四川省教育厅尚未发布省级申报通知,被推荐项目后续需按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1. 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 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表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5年3月7日